阿坝州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1年7月16日
竞争性谈判须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对其所需实施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项目。
建设内容:依据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及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等要求编制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在实施过程中,如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要求,应及时调整完善),提交成果,接受相关部门审查,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相关内容,形成最终成果。
工期:40日历天。
二、竞争性谈判预算:人民币:20万元,超过此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所有复印件一律加盖供应商鲜章。
2.报价表(附于谈判文件内)。
3.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并将封皮上注明以下内容:
(1)写明项目名称、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并于袋口密封处加盖供应商鲜章;
(2)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3)响应文件一份。
4.供应商实行现场递交响应性文件,应将响应性文件密封在1个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鲜章)。
五、报名时间
2021年 7月 19 日至2021年 7 月 21 日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报名。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22 日下午 15:00 (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
八、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在合格的供应商中以随机方式由评审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在符合满足本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由供应商进行报价,形成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确定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无法与竞争性谈判人签订合同的,淘汰该供应商,在余下的供应商中以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含成本、人工、税收、利润、成果审查费用等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九、联系方式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7-2826803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
2021年 7 月 16 日
十、
附件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项目
竞争性谈判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二、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2.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 >的通知》要求,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函[2021]5 号)。
本次河湖健康评价需结合阿坝州自然地理情况、水情和河湖管理实际,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建立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 4 个准则层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有助于快速辨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健康状况,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本次评价范围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
2.2、编制要求
1、按《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要求开展评价。
2、本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资料收集及整理,并结合资料情况提出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
3、根据河湖实际情况,分区分段按《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工作。根据《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河湖库健康评估指标体系按下表执行:
目标层 |
准则层 |
指标层 |
河长制任务准则层 |
指标类型 |
||
河流 |
湖泊 |
水库 |
||||
河湖健康 |
水文水资源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
/ |
水资源保护 |
基本指标 |
生态用水满足程度 |
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 |
下泄生态基流满足程度 |
水资源保护 |
基本指标 |
||
物理结构 |
河岸带稳定性指标 |
湖岸带稳定性指标 |
库岸带稳定性指标 |
水域岸线保护 |
备选指标 |
|
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 |
/ |
/ |
水域岸线保护 |
基本指标 |
||
水质 |
水体整洁程度 |
水体整洁程度 |
水体整洁程度 |
水污染防治 |
基本指标 |
|
水质优劣程度 |
水质优劣程度 |
水质优劣程度 |
水污染防治 |
基本指标 |
||
/ |
富营养化状况 |
富营养化状况 |
水污染防治 |
基本指标 |
||
水质变化趋势 |
水质变化趋势 |
水质变化趋势 |
水污染防治 |
基本指标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鱼类保有指数 |
|
水生态保护 |
基本指标 |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外来水生动植物 |
水生态保护 |
基本指标 |
||
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社会服务 |
基本指标 |
|
防洪指标 |
防洪指标 |
防洪指标 |
社会服务 |
基本指标 |
||
供水指标 |
供水指标 |
供水指标 |
社会服务 |
基本指标 |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 |
社会服务 |
基本指标 |
4、出具健康评价报告。
5、搜集河湖规划成果、水文气象等方面基础资料,制定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
6、组织开展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
7、负责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的咨询、论证、审查等。
8、系统整理分析各评价指标调查监测数据,根据本评价指南计算白河及中路河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赋分,评价河流健康状况,并按照《指南》参考提纲要求编写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2.3、商务要求
项目完成时间: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按合同约定
成果要求:成果由文字、图表等组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中央、省、州、县(市)发布的政策文件,并通过专家组审定。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水务局所有,成果审定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最低 4 套,需满足审查、报批、存档等相关环节的要求。
支付方式:编制完成并提交河湖健康评价文字材料及相应图件材料,形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湖健康评价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湖健康评价正式成果》,经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专家审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湖健康评价正式成果》报对应州级河长审定并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余资金(即合同金额的50%)。
报价要求: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的项目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利润、成果审查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
6、验收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试行)》要求验收。
7.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合同约定。
三、谈判方法:合理最低价成交法。
附件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样本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梭磨河河流健康评价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公司(盖章)
202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采购项目编号 |
|
报价 |
小写: 万元大写: |
注: 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包括供应商履约过程中的人工费、差旅费、资料费、税费、利润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处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谈判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务局: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 (代理人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的竞争性谈判。代理人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谈判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代理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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