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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三举措”保障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

发布时间: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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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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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县“三举措”保障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

近年来,县高度重视小水电站监管工作,多管齐下持续督促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确保泄得下、泄得足2023年以来县小水电生态流量达标率均在90%以上,达到优秀标准。运行水电站总座数33座,纳入年度生态流量监管电站座数33,由于理县属于山区峡谷,地理位置复杂,全县水电站取水口所处位置大部分80%以上处在杂谷脑河支流上,个别地方无通信网络及车辆无法到达,故监管难度大。为全面落实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进一步加强生态流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理采取三举措方式来保障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从而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保障河基本生态用水。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实现“有法可依”。县先后制定了《理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方案》《理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运行制度》《理县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报备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已下发各水电站企业单位执行并要求制度上墙公开确保生态流量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依托在线监控,实现智慧监督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每日抽查接入四川省水电站生态流量动态监管平台的33家水电站实时生态流量泄放情况,以四川省水电站生态流量动态监管平台信息和现场复核为依据全面掌握水电站达标情况重点关注省平台数据异常和流量预警的水电站,及时告知数据异常和流量预警电站庚即排查原因及时填报报备表,工作人员根据报备原因及时现场复核是否属实。工作人员根据现场复核,情况属实的电站及时在省平台上传报备。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加强部门联动,与县生态环境、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突击检查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力度,督促水电站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主体责任,确保泄流设施和流量监控装置的正常稳定,同时要求电站制作并安装下泄流量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持续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了4下泄生态流量执行情况检查

责任编辑: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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