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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水域环境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

发布时间: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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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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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州各级河长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河道岸线“四乱”排查和农村水域环境整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理县政府领导督查河长制工作

2月3日,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熊伟带队对各乡镇及联络员单位落实疫病防疫期间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检查过程中熊伟副县长及时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立即落实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各乡镇和各联络员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审计厅《眠江流域基层河长巡河指南(试行)》的要求,组织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严格按照“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河道管护工作。二是各级河长在巡河中,督促“河道管护员”等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巡河工作,对河道范围内垃圾划定整治范围进行彻底清理,并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及时清除河道中各类垃圾,河道中清理的垃圾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堆放到各垃圾站点。三是各乡镇河长和“河道管护员”在巡河中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四是各乡镇和河长制工作人员应在县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下开展工作。



二、黑水县开展河道保洁和“清四乱”督导工作

2月14日,黑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总河长办副主任汪明,带领县科农牧水局局长、县河长制办主任任青云及水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全县各乡镇,水电企业开展河道保洁和“清四乱”督导工作。

在各乡镇及电站库区现场,汪明副县长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清四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压实各项责任,坚决防止可能带有病菌的生活垃圾入河,进而形成病毒滋生和传播途径,维护河湖水域尤其是水源汇集区环境安全,巩固全县河湖“清四乱”成果,坚决防止河湖“四乱”反弹。要充分发挥基层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作用,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对河道生活垃圾必须按相关规定全面清理,确保河湖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并长期保持。在保证防疫安全的前题下,对清理上岸的垃圾要妥善处置,坚决消除疫情传播隐患,阻断病菌在河湖传播的渠道,防止水质污染,为全县干部群众抗击疫情,确保身体健康提供河湖安全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作出积极贡献。




三、汶川县开展农村水域环境整治行动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工作紧张进行,根据州、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进一步安排和指示,汶川县充分发挥基层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作用,坚持开展农村水域环境整治,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加强组织领导,实各项责任,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抓好水域环境整治,督促河道疏浚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打击违法盗采砂石等涉水违法现象,坚决防止可能带有病菌的生活垃圾入河,维护河湖水域安全,防止疫情蔓延。

截至2月17日,共出动巡河人员1436人次,打扫河道卫生1231处/段,清理垃圾30.52吨,出动执法巡查人员43人次,发现涉水违法现象6起,劝阻、处理6起,扣押违法采砂车辆7辆;有效保持了河道环境卫生,维护了河道秩序



四、茂县召开河流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

2月15日,茂县政府副县长、总河长办主任周耀主持召开河流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就河流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排查整治中以自然村寨河沟支流为单元,以河流岸线垃圾乱到现象为重点,逐个村寨、逐个河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逐个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巡查清单,做到辖区内的河流不漏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拖延推诿。要求:县水务局在专项行动中做好行业监管,督促各镇开展好河流岸线“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牵头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和河道砂石整治工作,做到排查整治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五、小金县加强河道环境整治。

2月5日,小金县达维镇、美兴镇、美沃乡等乡镇 党委书记、乡(镇)总河长分别带领镇政府河长办及相关人员,深入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美兴镇营盘村河道内发现死猪6头,立即与畜牧中心联系,6头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在巡查中强调:开展河道环境卫生整治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一要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及时进行消毒灭菌,切实消除细菌滋生,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二要组织公益性岗位集中清理河岸、河沟、水渠垃圾。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州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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